一、协议书领取。学生凭用人单位录用函到校就业中心(叶耀珍楼210大厅)领取;如用人单位是以邮件、短信形式通知的,请事先将邮件等打印成文, 先到院系找分党委或党总支处盖章,再到中心领取协议书。
二、违约。学生违约一定要凭签约单位的解约函、违约申请表(就业网下载)、原协议书和新的录用函到就业中心领取新的协议书。 今年违约申请批复需10个工作日(两星期),所以,请同学们谨慎签约,减少违约。三、毕业去向的填写。同学们签约后,应先在学校URP上填写毕业去向,然后到中心见证。毕业去向相关内容要填写清楚,其中学生落户地址和档案接收单位一定要正确填写。具体分类要求如下:1、上海籍学生:上海学生一般户籍都没有迁到学校,所以,档案一般迁到户籍所在地的区、街道的人事局或人才中心。除非录用单位有档案接收资质,如高校、政府机关、大型国企等。一般外企、民营、中小型企业都没有专门的档案部门。2、外地学生:外地学生回生源地就业,参照上海籍学生,户籍迁回生源地,档案转到当地的市、区人才交流中心;外地学生去第三方城市就业,一般户口能落在工作所在城市,所以,档案也同样转过去,但一定要落实好具体落在什么地方(地址、单位、邮编)。3、外地学生在上海工作:这批学生首先要申请上海户籍。从以往经验来看,我校研究生落户一般没有太大的问题,所以这些学生的落户地址和档案接收地址写: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,延安西路900号,邮编200052,如果单位有集体户口,也可根据要求迁入单位集体户口;对于本科生来说,除极小部分可以申请落户外,大多数学生落户还是比较困难的,所以这部分学生的户籍应该迁回生源地,档案也转回去(参照外地学生的办法)。 学生在无法确定是否能落户的情况下,可以先填延安西路900号,等明年6月审批结果出来后,再根据具体情况来就业中心做修整。 总之,基本原则是:档案跟着户籍走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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